数据恢复须知
1.客户向我公司提供送修介质时,应尽可能提供需要恢复的相关数据信息;
2.客户要求对恢复成功后的数据进行保密的,必须恢复前告知我公司,客户根据我公司要求提供临时存储介质;整个恢复过程客户必需现场监督,如果恢复的数据无客户所需数据,我公司将对临时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进行销毁;数据销毁后我公司将数据盘和客户提供的临时存储介质一并返还给户,对销毁后的数据我公司不付任何责任;
3.客户送修的存储介质内的数据,客户已经确认丢失,并无力找回;
4.客户委托我公司对客户送修的介质的数据尽量进行恢复,我公司对该数据能否恢复以及恢复的程度不做任何保证。
5.我公司应尽力对客户送修的介质进行数据恢复;
6.如果客户声明我公司对恢复成功后的数据进行备份,则我公司免费为客户保留备份三天;超过三天的,双方协商存储费用;如果客户不声明我公司对已恢复的数据进行备份,我公司将删除恢复成功的数据;
7.我公司数据恢复成功后,客户认可后应按事先约定费用一次性付给我公司;
8.如客户的存储介质是硬件故障并需要通过开盘处理进行恢复数据,则维修所需备件由客户提供;若客户不能提供备件,需要我公司提供,则客户须支付给我公司备件的费用;开盘数据恢复会导致故障硬盘及备件无法继续享受保修服务;导致故障硬盘与备用零件永久不能使用,或使用不稳定;经开盘数据恢复,由于内部介质损坏严重或存在其他严重问题,导致数据无法恢复或恢复不完整等情况,都属于开盘数据恢复中的正常情况,我公司不对数据恢复结果做任何承诺;
9.我公司在恢复过程中应保证客户介质内原始数据的安全性;但不排除在恢复过程中硬盘出现新的物理损坏的可能,一旦发生意外,则我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我公司数据恢复成功并通知客户后,客户应立即到我公司验证数据;我公司向客户演示恢复成功的数据,如果我公司不具有验证数据的环境,则此环境由客户提供;对于不能现场演示的除外,例如特定的程序、异地客户、客户拒绝接受演示等,如果客户接收了我公司恢复的数据,则视为客户认可了我公司的数据恢复服务;客户接收后的数据,我公司不负责客户接收后的数据的安全;
11.如果是硬件开盘数据恢复,我公司提供的备件不退还给客户;如果是客户提供的备件则退还给客户;
12.我公司进行数据恢复时,不负责恢复介质内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除特别声明恢复系统应用软件;
13.如果客户不考取任何我公司恢复的数据,则我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客户费用;客户考取部分或全部我公司恢复的数据,我公司都将收取事先约定的全部费用;
14.在我公司保留客户的送修介质期间,如果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料的事件所带来的意外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